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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化妝品應用科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
107年12月26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科務會議通過
108年1月18日107學年度第1學期第3(0294)次行政會議通過
一、本設置要點為規劃及審議學生實習相關事宜,依據「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」之規定,特訂定「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化妝品應用科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設置要點」。(以下簡稱本要點)
二、本科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主要職掌:
(一) 規劃本科校外實習課程及推動當學年度實習相關事務。
(二) 擬定實習機構之適當性及評估指標。
(三) 審議實習機構(含學生自洽實習機構)資格。
(四) 擬定校外實習合作契約及審議學生實習計畫。
(五) 協商學生校外實習權益申訴案件。
(六) 審議與處理其他有關實習相關事宜。
三、本委員會置委員9-11人,由科主任擔任召集人,由本科五專四年級與五年級導師、二專一年級與二年級導師為教師代表、實習機構代表至少1人、實習學生家長代表至少1人、學生代表至少1人為委員,聘期一年。
四、本委員會以每學期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;並得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。
五、本委員會應有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,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。
六、本要點經本科科務會議、行政會議審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